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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品进口口岸正式获批

时间:2020-01-24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沈阳市药品进口口岸终于获批,这是提升沈阳市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又一硕果。《关于增设沈阳航空港口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19年第116号 )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沈阳药品进口口岸的正式获批,使沈阳成为全国第24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结束了“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5年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作为口岸增设现场评估考核迎检部门,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成果来之不易;沈阳海关、市口岸办、桃仙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促成了沈阳药品进口口岸的顺利落地。

药品进口口岸的成功增设,对于沈阳市来说意义重大。再加上已开通的进境冰鲜水产品、进境水果、进境肉类、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种牛种马、观赏水生动物、鲜花、国际快件等8个功能性口岸,沈阳市功能性口岸数量已达到9个,形成了更为完备的口岸功能,有利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目前,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50公里范围内,建设有本溪、新民、沈北新区、浑南区4个医药产业工业园区,构成了资源丰富、结构互补性强、技术关联度高的医药产业集群。药品进口口岸的增设为境内外投资者在沈阳设立药品企业提供了便利条件,企业能够直接参与国际药品大流通、大循环,可以尽快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迅速提高药品企业研发、生产、管理能力,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药品进口口岸的开通,使进口药品不再“绕道”大连、北京、天津等口岸入境沈阳市,减少了企业进口药品及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中间环节,缩短药品进购周期,降低药品成本,缓解人民群众使用进口药品贵、慢、难等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用药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

下一步,沈阳市将以努力实现“内陆口岸政策最优,跻身全国一流口岸行列”为工作目标。鼓励企业从沈阳口岸进口药品、扶持进口药品企业发展、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依托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在项目引进和进口药品储运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借鉴先进地区国际医疗创新经验,在临床急需少量药品进口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进一步压缩进口药品进入沈阳流程和时间。同时沈阳市将加强进口药品上市后的安全监管,加大进口药品监督抽检力度,为进口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沈阳市人民政府欢迎海内外医药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通过沈阳药品进口口岸进口药品;欢迎各航空公司、物流企业等利用沈阳药品进口口岸开展业务。沈阳市人民政府将竭诚提供最优质服务,在帮助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同时,努力打造区域性进口药品集散分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