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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进行时】“标准地”撬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时间:2021-03-05
核心提示: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一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服务型政府的决策部署,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推行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拓出了新空间。 去年以来,我省推出“标准地”改革,深化“承诺制”改革,让“项目等地”变“地等项目”,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一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服务型政府的决策部署,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推行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拓出了新空间。

  一块“生地”变“熟地”

  “标准地”改革是我省对标一流、深化改革的新产物。那么,什么是“标准地”呢?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赵福义解释,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其指标由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构成。区域评价包括:区域节能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控制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作为我省转型综改的主战场和主引擎,在“标准地”改革上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去年率先在全省成功出让了3宗“标准地”,走在了全省前列。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董良介绍,在省里统一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4个重要指标基础上,示范区又增加了一项亩均税收指标。他认为,一个高质量的项目不仅要有投资强度,还应该有产出强度。这就倒逼企业积极转型,实现减少排污、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如果把一块普通的国有建设用地比作“生地”,那么“加持”以上各种指标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就是一块“熟地”,而这个“加持”的过程,就是政府为企业服务和企业按指标建设生产的过程。

  失去宝贵的时间,有可能失去宝贵的项目。董良说:“过去是‘项目等地’,企业签约项目后,需要自己跑前跑后办理相关手续,既费时又耗力。推出‘标准地’改革后,现在是‘地等项目’,用地的前置事项,相关部门都会提前帮忙办好,给企业节约大量的时间,做到了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实现了用服务吸引企业早落地、多落地的效果。”

  为“标准地”定标准

  过去企业拿地更多的是注重产出,其他方面考虑不多。“标准地”把各种指标纳入进来,倒逼了企业转型升级。真正做到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

  记者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发展部看到一张表格,上面清楚地记载着地块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指标,符合各项指标的企业即可入驻。

  示范区创新发展部部长赵明华对记者说:“我们对每个地块都做了相应的指标要求,企业对照标准进行生产,有关部门按标准监督和规范。”

  在长治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半导体光电产业园区建设现场,施工单位正在加紧厂房的封顶作业。这个项目于2020年6月28日签约,第二天就实现了拿地、开工。

  作为长治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试点出让的第一块“标准地”,半导体光电产业园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指标,开发区都依据光电产业的特点而制定。

  长治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王晋说,开发区要求入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每亩300万元以上,而半导体光电产业园区的每亩投资强度是350万元。

  为了真正让“标准地”改革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长治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除半导体光电产业园项目外,还高标准、高水平规划了智能终端产业园、5G电子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以“标准地”改革引领整个开发区产业的转型升级。

  长治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乔毅慧介绍,目前开发区内的80.6平方公里的土地正全部按照“标准地”要求推进建设,按照产业布局,在国内外招大商、招好商。

  从全省来看,目前“标准地”出让数已经达到115宗,各市都完成了2020年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区域,至少要出让一宗“标准地”的工作目标。

  董良说,为了让每一块“标准地”能够释放出更多的效应来,他们积极探讨对不同产业类别“标准地”的出让方式及各项指标的设定,尤其围绕“六新”要求,制定了一些新标准,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承诺制”改革再提速

  2017年年初,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率先在全省进行项目“承诺制”改革,受到国务院的肯定。我省目前推出的“标准地”出让方式,是项目“承诺制”的深化,两者叠加产生了1+1大于2的效果。

  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的一处施工工地,记者见到了壬一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魏佩宏。他介绍,施工项目投资2.6亿元,是2020年7月签约的项目,当年8月中旬就实现了开工建设,这样的速度让他充满信心。

  魏佩宏高兴地对记者说:“‘标准地’项目也叫拿地即开工项目,我们在其他地方也搞过类似项目,从拿地到开工最起码也得半年左右。在山西,一个月左右就开工,真是想不到!”

  魏佩宏的经历是我省积极推进“标准地”改革的一个缩影。

  政府能办的政府代办,不能办的企业承诺办。“标准地”改革就是把项目入驻前所需的一切条件备好。土地在出让前,就完成了“三通一平”。项目投产前更是要达到通气、通热、通信等“九通”的条件,以便企业“拎包入住”。

  “承诺制”是项目审批的加速器,“标准地”改革则运用“承诺制”,给审批流程来了一次提档升级。原来需要企业做的11项区域评价,在土地出让前就已经统一完成。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侯晓冬说:“我们在‘标准地’改革过程中建设了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搭建了拿地即开工的审批流程。一般工业项目在开工前需三个阶段依次申报,而‘标准地’项目可同一时间,三个阶段同时办理,大大节约了项目审批时间。”

  “标准地+承诺制”带给企业的不单是审批效率的提升和管家式的服务,而且可以减轻企业的投资成本。魏佩宏说:“以前一般性工业用地都是50年的使用期限,‘标准地’改革,给企业列出了好几个选项,从10年、15年、20年、30年等都可以选择,最后我们选择了30年。还有一个就是它的付款方式,以前必须全款一次到位,现在我们有选择余地,可以先付款50%,一年后再付款50%,这样就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

  改革无止境,服务无极限。赵福义表示,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深化拓展“标准地”改革,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指导各地加大“标准地”改革力度,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兑现承诺、早日达产见效。

  一块“标准地”,撬动了各类园区招商项目的优化,也撬动了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撬动了企业的高质量转型。而这块带着“标准”出让的土地,更是让企业享受到了“放管服效”改革的红利,感受到了“有为政府”的真作为。

  本栏目内容源自山西卫视“转型进行时”

  山西日报记者李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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