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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通报5起典型案例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罚款6万元

时间:2020-05-29

  未央金茂府项目部擅自占用城市绿地 受访单位供图

  施工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擅自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施工挖断天然气管线……面对这些时常发生的案例,城管执法部门该如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呢?11月19日,市城管执法总队通报5起这样的典型案件。

  违法占用城市绿地

  今年6月6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接到群众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前往中建三局未央金茂府项目部进行调查。经查证,该项目部为修建围挡,占用城市绿地约375平方米,并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向金茂府项目部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完成了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等取证工作,并告知对方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当事项目部承认违法事实。

  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城管执法人员责令中建三局未央金茂府项目部限期改正,恢复原貌,并按照占用面积375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20元的罚款补交绿地补偿金。6月21日,执法人员对中建三局未央金茂府项目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项目部自觉履行缴纳了60000元罚款,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案件执行完毕。

  今年8月26日,陕西吉宏鑫茂建筑公司在热力管道施工中,未办理相关绿化审批手续,擅自开挖三环绿化带,进行管道铺设施工,毁绿面积2.5平方米。市城管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去年12月11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陕西中柏林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长安北路大话南门商场设置楼面喷绘广告,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属于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执法人员随即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现场进行了录像等调查取证。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40000元的决定。

  今年6月26日,西安盈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丰禾路鑫苑大都汇楼面设置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广告78.38平方米,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调查。西安盈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30000元的决定。

  施工挖断天然气管道

  今年7月9日,四川愚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莲湖区群贤广场附近修建雨水管道过程中,施工人员不慎将天然气管线挖漏,导致天然气泄漏,不仅危及周围住户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影响了南二环周边居民和餐饮单位用气。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做出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市城管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5起案件是城管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总队将“三项制度”基本精神贯穿于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目前已经办结相关案件75起,给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记者 王海鹏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