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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

时间:2020-07-04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2018年度统计年报,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75125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73593元。在确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