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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交警大队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验收工作

时间:2019-12-05
11月15日至18日,沁水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迎来检查验收阶段。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期间在交通管理方面不丢分、得高分,沁水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提前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多方位进行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营造了安全、通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圆满完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验收工作。

一是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验收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明确责任区域及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抽调各科室所队全体民警、辅警上路执勤,针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要提高认识、集中发力,对照各项测评指标,积极行动,抓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与城建、城管、志愿者等积极协调,联勤联动,加大秩序管理。合理增设停泊位,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基础设施。对商贩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劝阻,力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发放告知书、提示卡及电视、网络、“双微一抖”等媒介,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照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