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侯津刚)近日,
山西省财政厅下达2020年度中央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8亿元,支持
太原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对于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这意味着太原市将累计获得24亿元奖补资金。
据了解,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
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领域。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