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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准入 太原市医保定点单位申请方法有变化

时间:2020-01-11
1月3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于新申办市医保协议单位的医药机构,由原先的实地考察评估改为诚信承诺准入,只要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服务诚信承诺书,就可成为定点医药机构。

太原市六城区、四县(市)内依法依规设立的医药机构(不含健康体检机构)可随时提出申请,市医保中心根据基本信息表中的填报内容对医药机构开展评估备案工作。通过评估后,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已纳入山西省省直医保协议服务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不需另行申报,可直接与市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对接信息系统,纳入协议服务范围。

“通过建立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承诺准入制,由实地考察评估改为诚信承诺准入,将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能力,为医药单位提供更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相关医药机构应遵循真实申报、信守承诺原则。医保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果确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出现虚报信息、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社会影响、被相关行业部门处理等问题,将取消定点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记者 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