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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酒后点燃家中茶几、床垫等 获刑三年六个月

时间:2021-04-11

  据“高陵检察”消息,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放火案,涉案男子为家中琐事不满而选择“放火”发泄,其结果他的“火”脾气,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

  近期,被告人王某酒后为发泄不满,在其居住的西安市某小区家中放火,在客厅将茶几、衣服、床单等物点燃并浇上白酒助燃。在物业工作人员将火扑灭后,王某再次将客厅茶几、卧室床垫点燃,并将房门反锁。民警出警后将火扑灭。

  经调查,被告人居住的这栋楼就有216户, 天然气、水电均到户。

  被告人王某为发泄不满,故意放火焚烧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经查,被告人王某在自己家焚烧财物,未造成其他人的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报 火币网